實驗室用水常用樣品保存技術
表中列出的是有關水樣保存技術的要求,樣品的保存時間,容器材質的選擇以及保存措施的應用都要取決于樣品中的組分及樣品的性質,而現實中的水樣又是千差萬別的,因此表中所列的要求不可能是絕對的準則。因此每個分析工作者都應結合具體工作驗證這些要求是否適用,在制定分析方法標準時也應明確指出樣品采集和保存的方法。
此外,如果要采用的分析方法和使用的保護劑及容器材質間有不相容的情況,則常需從同一水體中取數個樣品,按幾種保存措施分別進行分析以求出最適宜的保護方法和容器。
常用樣品保存技術——表11
(本表內容只是保存樣品的一般要求。由于天然水和廢水的性質復雜,在分析之前,需要驗證一下按下述方法處理過的每種類型樣品的穩定性)
1 待測項目 |
2 容器類別 |
3 保存方法 |
4 分析地點 |
5 可保存時間 |
6 建 議 |
D 放 射 學 分 析 |
P或G |
有關放射性分析用的樣品保存方法所進行的許多研究都表明不可能找到適用于一切情況的保存辦法。必須依據分析的類型[測量總放射性(?、?、?輻射)或是測量一個或多個放射性核素的放射性]。保存這類樣品主要的問題在于容器的壁及樣品中的懸浮物質的吸附現象以及放射性核素的保存期。因此選擇容器很重要,必要時應進行解吸附處理。通常采用的保存方法既可單獨使用亦可結合起來使用。如用HNO3酸化樣品至pH<2,或冷凍至-20℃,或加入穩定劑 |
依賴于 放射性 核素的 半衰期 |
注:①P-聚乙稀;C-硼硅玻璃。②有“-”者表示不采取任何保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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