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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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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公司官網 發布日期:2014-09-12 11:28:18 瀏覽次數: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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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接上表)
5 儀器
5.1 酸度計或離子濃度計。常規檢驗使用的儀器,至少應當精確到0.1pH單位,pH范圍從0至14。如有特殊需要,應使用精度更高的儀器。
5.2 玻璃電極與廿汞電極。
6 樣品保存
最好現場測定。否則,應在采樣后把樣品保持在0~4℃,并在采樣后6小時之內進行測定。
7 步驟
7.1 儀器校準:操作程序按儀器使用說明書進行。先將水樣與標準溶液調到同一溫度,記錄測定溫度,并將儀器溫渡補償旋紐調至該溫度上。
用標準溶液校正儀器,該標準溶液與水樣pH相差不超過2個pH單位。從標準溶液中取出電極,徹底沖洗并用濾紙吸干。再將電極浸入第二個標準溶液中,其pH大約與第一個標準溶液相差3個pH單位,如果儀器響應的示值與第二個標準溶液的pH(S)值之差大于0.1pH單位,就要檢查儀器、電極或標準溶液是否存在問題。當三者均正常時,方可用于測定樣品。
7.2 樣品測定
測定樣品時,先用蒸餾水認真沖洗電極,再用水樣沖洗,然后將電極浸入樣品中,小心搖動或進行攪拌使其均勻,靜置,待讀數穩定時記下pH值。
8 精密度
pH
允許差(pH單位)
重復性*
再現性*
<6
6—9
±0.1
±0.2
±0.1
±0.3
>9
±0.2
±0.5
*根據一個試驗室中對pH值在2.21~13.23范圍內的生活飲用水,輕度、中度、重度污染的地面水及部分類型工業廢水樣品進行重復測定的結冪而定。**根據北京地區l0個試驗室共使用十種不同型號的酸度計,四種不同型號的電極用本法測定了pH值在1.41~11.66范圍內的7個人工合成水樣及1個地面水樣的測定結果而定。
9 注釋
9.1 玻璃電極在使用前先放入蒸餾水中浸泡24小時以上。
9.2 測定pH時,玻璃電極的球泡應全部浸入溶液中,并使其稍高于甘汞電極的陶瓷芯端,以免攪拌時碰杯。
9.3 必須注意玻璃電極的內電極與球泡之間甘汞電極的內電極和陶瓷芯之間不得有氣泡,以防斷路。
9.4 甘汞電極中的飽和氯化鉀溶液的液面必須高出汞體,在室溫下應有少許氯化鉀晶體存在,以保證氯化鉀溶液的飽和,但須注意氯化鉀晶體不可過多,以防止堵塞與被測熔液的通路。
9.5 測定pH時,為減少空氣和水樣中二氧化碳的溶入或、揮發,在測水樣之前,不應提前打開水樣瓶。
9.6 玻璃電極表面受到污染時,需進行處理。如果系附著無機鹽結垢,可用溫稀鹽酸溶解;對鈣鎂等難溶性結垢,可用EDTA二鈉溶液溶解,沾有油污時,可用丙酮清洗。電極按上述方法處理后,應在蒸餾水中浸泡一晝夜再使用。注意忌用無水乙醇、脫水性洗滌劑處理電極。
10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a、取樣日期、時間和地點;
b、樣品的保存方法;
c、測定樣品的日期和時間;
d、測定時樣品的溫度;
e、測定的結果(pH值應取最接近于0.1pH單位,如有特殊要求時,可根據需要及儀器的精確結果的有校數字位數);
f、其它需說明的情況。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局提出。
本標準由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負責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董淑英。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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